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浙江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学院于2024年11月25日完成本科生学位授予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于11月25日-11月27日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学院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教授委员会,审定本部张思怡学位授予资格,现将教授委员会表决结果进行公示,详情参见附件。
为加强对学院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的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广大师生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实名向教科办(滨文校区:3号楼3305室)反映或举报。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4日。
联系电话:0571-86613729。
联系人:李振伟老师、张雪菲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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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