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学校决定对201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采用“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检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
2015届非医类本科毕业生拟参加答辩的毕业论文(设计)。
二、检测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由二级学院负责,各专业具体实施。
2.各学院应在答辩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测,其检测结果作为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
3.每位学生只有一次答辩前检测机会,请学院务必告知学生及指导教师,在提交系统前严格把关。
4.检测内容为学生毕业论文正文(不含参考文献)。
三、检测方式
1.各学院设定一个子账号,由学院教学秘书统一使用与管理。
2.各指导教师负责对本人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严格把关、进行审核,并打包提交给学院教学秘书。
3.学院教学秘书负责进行“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检测,检测结果提交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审核,学院做出相应处理意见,并将检测结果报告单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四、检测结果处理
“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
只是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提供技术支持,其系统的检测结果只能作为初步认定,是否有抄袭行为,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应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作出结论。具体检测结果认定与处理方法如下:
1.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2.文字复制比≤30%,通过检测,学生可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3.30%<文字复制比<50%,疑似有抄袭行为,要求修改后复检,复检通过后参加二次答辩。复检仍未通过,学院确定三人专家组进行鉴定,根据认定结果作出:论文修改后答辩;或取消答辩资格,成绩计“不及格”,一年内重修毕业论文(设计)。
4.文字复制比≥50%,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学院确定三人专家组进行鉴定:如确认毕业论文(设计)存在严重抄袭行为,专家组写出鉴定报告,学院签署意见后,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同时取消答辩资格,成绩计“不及格”,学生需在一年内重修毕业设计(论文);如对严重抄袭行为存有疑议,要求修改后复检。
5.系统检测结果认定毕业论文(设计)文字复制比≥40%的不得评为优秀,文字复制比≥30%取消校级优秀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选资格。
6.系统检测结果报告需附在论文原创性声明后,一起装订入学生毕业论文手册。
7.若学生或指导教师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应组织专家小组进行鉴定,并作出结论。
五、其他
各相关学院要做好201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提前做动员、告知学生,合理安排时间。要求指导教师严格把关,向学生讲清“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的相关要求,如引用他人文章或者著作的语句一定要标明出处并列入参考文献,否则检测系统将按抄袭处理。
http://oa.zcmu.edu.cn/tzggb.do?theAction=view?meter.id=141533091386749970&0.7582438009783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