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有关办法,现将2023-2024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以下简称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奖励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
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三、评审条件
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5.符合学校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中的各项基本条件;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学业成绩排名在同专业年级前30%;
7.在思想品德、学科竞赛、科研创新、文学艺术、体育比赛、社会工作、国际交流等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四、评审程序和要求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按学院要求在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发起申请;
2.学院成立评审小组,负责全院省政府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根据学校要求提出2023-2024学年省政府奖学金推荐人选名单,报学院领导集体研究确定,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1.除在“一窗受理”申请外,申请者还需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稿至辅导员处。
2.同一学年内,获得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3.学生填报主要事迹须为2023-2024学年情况。
4.截止时间:10月11日,联系人:吴老师,电话:86613749。
附件: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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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