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关于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自查 专项工作的通知

2024-04-12 15:04:16  |  教科办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浙中医大发〔202343号),教务处《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教学档案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要求,现以教研室为单位开展论文(设计)开展专项自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 组织安排:根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要求,此次毕业论文(设计)自查为2022届、2023届毕业论文(电子版),自查工作由教研室具体实施,在专业负责人指导下进行。


2. 时间安排:

1)教研室自查阶段:412-417

各教研室按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浙中大发〔201668号)要求,根据毕业论文清单(附件1)开展自查工作。要求如下:

教研室根据每届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具体情况和数量,统筹分配教研室教师相互之间开展互查。

例如:A老师检查B老师指导论文,B老师检查C老师指导论文,C老师检查A老师指导论文。具体检查论文数量请教研室内部统筹分配。


②毕业论文互查应按《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规范评分表》(附件2)标准执行,相关问题应如实详尽记录。


2)指导教师整改阶段:418-424日上午

各毕业论文指导老师根据互查结果对所指导的论文进行整改,汇总《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论文互查清单 》附件1,并将整改后所有论文电子版以专业为单位汇总后,由各专业指派专人上交学院。学院将于425日下午公布论文互查及整改情况。


3)学院抽查阶段:425-427

学院将根据论文清单,在各专业按10% 比例抽查论文,如出现问题论文比例超过抽查论文数的50% ,该专业所有论文均需要二次整改,由专业负责人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各教研室具体执行。


4)提交学校阶段:429

学院将各专业整改汇总后毕业论文统一上交学校,作为审核评估备查资料之一。




附件

  1. 附件【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论文互查清单.xlsx】已下载
  2. 附件【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规范评分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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