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各团员青年:
现将《共青团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大家认真贯彻执行。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大三前学生必须参加小学期社会实践活动,经考核合格方可计入学分,未参加或考核不合格不予毕业。
二、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除开展专项社会实践行动外,继续组织开展“家燕归巢”大学生回乡报到专项行动,原则上每一位大学生都需要到生源地或高校所在地乡镇、街道团委报到、注册。在各乡镇、街道团委的统一组织下,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提升实践成效,活动由各学院以县(市、区)为单位组成实践队,大学生以个人形式开展志愿服务、政策宣传、社会观察等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以图片、微视频、文字等形式通过微信分享的方式记录活动内容,分享活动感悟,最后形成团队活动总结。
三、在前期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经学生组团申报、学院审查推荐和学校答辩审查,今年我院有7支社会实践队伍被校级立项。鼓励参加专项行动的学生积极向学院小点点投稿邮箱yjddt2014@163.com投稿,汇报总结实践经历和感悟。鼓励大家利用微博微信,积极发表实践感悟。学院根据评奖文件要求,结合团队或个人的微博微信宣传情况,推选优秀团队及个人。
四、相关要求:
假期社会实践活动要求有详细的实践材料,撰写个人实践总结(附件1)、每日实践日志(不少于5篇)和社会实践考核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实践证明材料,交学院团委审核并存档。学院在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对参加社会实践的全体学生进行成绩评定,成绩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具体评定办法参见《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学生社会社会实践考核办法》。成绩合格者可以申请相应第二课堂学分,具体参见《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以上材料请于9月7日前团支部为单位将纸质表格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3301-6。
各团支部要在实践活动基础上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填写《2023年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绩汇总表》(附件3)、《2023年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数据统计表》(附件4)、《大学生社会实践各类先进推荐表及报送清单》(附件6)、各团支部可申报推荐“先进个人”(附件5)(各团支部按照实际参加实践人数的5%推荐)和“优秀成果奖”(参加社会实践学生撰写的与社会实践主题相关的论文或研究课题,字数不少于2000字)两类。
所有先进申报将择优推荐学校评审,以上附件申报材料及支撑材料电子版请于8月25日前上报学院团委志协邮箱zcmuyjzx@163.com,文件名以团支部名称命名。
未尽事宜,请与学院团委金怡老师,罗一然老师联系。
共青团bcw8白菜网论坛委员会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