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关于开展推选2022—2023学年共青团工作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2023-04-08 18:24:35  | 

各团支部、各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挖掘和树立典型,激励广大青年团员和各级团干部勤奋学习,扎实工作,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共青团“忠诚、敏锐、活泼、实干”的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2年度共青团工作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比工作,学院团委根据学校《浙江中医药大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办法》浙中医大团〔2021〕1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组织实施2022—2023学年共青团工作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比工作。评选活动与团员民主评议相结合,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单位的评选工作在4月17日之前完成并上报学院团委。各类申请表格请在附件下载。申请表格电子版发送至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yjtwzzb@163.com,纸质版上交至3301-3团委蒋老师处。

另附,《浙江中医药大学共青团工作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办法》

bcw8白菜网论坛团委

2023年4月8日

浙江中医药大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办法

一、评选范围、比例

(一)评选范围

1、在校注册的共青团员,包括在校研究生、本科生、教职工团员。

2、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志愿者协会、团支部等基层组织。

(二)评选比例与数量

1、先进团支部的评选比例:团支部数的10%。(全院6个左右)

2、优秀团日活动:20个。(全院3个左右)

3、优秀团干的评选比例:教职工优秀团干的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单位专兼职教师团干部人数的三分之一。学生优秀团干的评选比例为学生团干部总数的12%左右。学院团干部的界定范围为班级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学院团委委员、各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人员。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团干评选由校团委组织,评选比例不变。根据浙中医大团〔2017〕46号文件规定,学生干部学年考核为优秀的团员学生认定为优秀团干部,该项工作将在当年9月考核结束后另行发文认定。

4、优秀团员的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学院团员数的3%,评选参考2022年度团员评议结果。“上一学期”指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一学年”指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和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5、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数量:20个左右。

6.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校级学生组织推荐数:学生会20人、组织发展中心1人、科技创新中心1人、学生社团管理中心12人、青年志愿者协会4人、研究生会3人、全媒体中心20人、大学生艺术团6人、大学生新闻中心17人、专门工作委员会下属组织各4人、两校区学生事务委员会各4人。

各学院团委推荐数:1000人以下所在学院不超过12人、1000-2000人所在学院不超过16人、2000人以上所在学院不超过20人。

7.文艺工作先进个人

校级学生组织推荐数:学生会12人、学生社团管理中心10人、研究生会3人、大学生艺术团60人。

各学院团委推荐数:1000人以下所在学院不超过6人、1000-2000人所在学院不超过8人、2000人以上所在学院不超过12人。

8.优秀社团干部。

校级学生组织推荐数: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包括校管社团)50人,研究生社团管理中心5人,大学生艺术团15人。

各学院团委推荐数:各学院社团管理中心可推荐2人,各学院院管社团根据数量,每个社团可推荐不超过2人。

9.社团活动先进个人:各社团推荐名额一般不超过注册会员总数的3%。

10.十佳社团:“十佳社团”评选由校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11.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4个左右。

12.优秀青年志愿者:不超过各学院注册志愿者数的5%。

13.优秀青年志愿服务小分队:不超过各分会小分队数的20%。

14.优秀青年志愿服务基地:6个左右。


二、评选时间

评选时间为3至5月。

三、评选条件

 (一)集体类荣誉

   1.先进团支部(红旗团支部)的评选条件:

   思想引领好。重视团员青年的思想引导,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建设强。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团支部配备完善,团员信息完整、新团员发展程序规范、基础团务规范,团费收缴规范及时。按照八条标准要求开展支部活动、按规定程序召开组织生活会等。服务青年实。重视学生干部培养,积极向院校两级学生组织输送优秀学生干部。团组织对团员、青年有较强的吸引力、凝聚力、号召力。学风氛围浓。以团支部为引领带动班级学风建设,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成果成效佳。以团支部文化节、主题团日活动等形式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各类活动,取得一定成果。支部团员无处分情况。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另行通知。

2.优秀团日活动的评选条件:

团日活动立意深远,主题鲜明,内容翔实,导向正确,思想健康,具有时代特色,富有现实意义。活动形式新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团员青年、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团员青年自主参与性强。活动有特色、效果明显,在行动表达上有正确目标,在实践体验上有切实收获。

3.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

宣传组织健全,内部成员分工明确,团结协助,工作热情高。宣传工作表现手法新颖,能及时有效地宣传各项团学活动,积极参加新媒体原创作品大赛等相关宣传类竞赛,取得较好成绩,在全校范围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4.“十佳社团”的评选条件:

具体评比办法参见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十佳社团”评比制度,从当年度“五星级”社团中评选产生。

5.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

协会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明确,考核制度完善,财务制度健全,各项协会管理制度清晰,活动组织规范。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志愿者服务活动,常规性组织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认真遵守并执行 《浙江中医药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为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发展出谋划策。社会反映良好,协会中无人因任何原因受到处分。

6.青年优秀志愿服务小分队的评选条件:

小分队成员在15人以上,积极主动地参加校、学院组织的各项青年志愿者活动,常规性地组织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基地。有详细的活动计划和活动总结,平时各项活动有记录。志愿服务总时长在同类组织中排名靠前。小分队成员无处分及重大失误。按评选条件,由各学院志愿者分会提出推荐名单,经学院团委审核,再由校青年志愿者协会讨论通过,并报校团委批准。

7.优秀青年志愿服务基地的评选条件:

与我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联系,签订规范书面协议。已连续开展志愿服务一年以上,有具体服务项目,并形成特色。社会反响良好,并取得一定成果。按评选条件,由各学院志愿者分会提出推荐名单,经学院团委审核,再由校青年志愿者协会讨论通过,并报校团委批准。

8.“青年文明号”的评选条件:

“青年文明号”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二)个人类荣誉

   1.优秀团干部的评选条件:

    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进步,能够努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团员青年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热爱团的工作,熟悉团的业务,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有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工作勤恳有效并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能够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民主评议中表现好,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参评当担任团支部委员以上的职务,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无任何处分情况。

   2.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

    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进步,能够努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品德优良,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青年。成绩优良,参评的学生团员上一学期成绩在全年级前50%以内,必修课一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按时交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并自觉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关心团的事业,主动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积极参加班、团、学院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义务劳动和其它集体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在团员青年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无任何处分情况。

   3.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进步,能够努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各项校纪校规。积极参加学院或校级学生组织的各项活动,能积极主动认真地完成各项宣传任务,为所在宣传组织工作做出一定贡献。

   4.文艺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进步,能遵守各项校纪校规。热爱艺术,积极参加艺术团队训练和各项文艺活动,在各类文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文艺工作做出积极贡献,在全校范围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5.优秀社团干部的评选条件:

   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进步,热爱社团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扎实,敢于创新,兢兢业业,富有奉献精神,工作有实绩。能有效地组织开展各项社团活动,在所在社团、部门中起到带头作用,担任校社团联合会或学院社团管理中心干部、干事,社团理事(含理事)以上职务。无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由学生社团大会、各学院社团管理中心提出推荐名单,经社团管理单位审核,由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讨论通过,并报校团委批准。

   6.社团活动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遵守学生社团协会章程。认真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加各项社团活动。无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按评选条件,由学生社团大会提出推荐名单,经社团管理单位审核,再由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讨论通过,并报校团委批准。

   7.优秀青年志愿者的评选条件:

   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进步,能够努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各项校纪校规。积极组织和参加所在青年志愿协会各项服务活动。工作积极主动,表现优秀、成绩突出。评选当年无不及格考试课程,未受到任何处分。本学年志愿者服务时长在本协会成员中排名前10 %。按评选条件,由各学院志愿者分会提出推荐名单,经学院团委审核,再由校青年志愿者协会讨论通过,并报校团委批准。




附件

  1. 附件【浙江中医药大学教职工优秀团员登记表.doc】已下载
  2. 附件【浙江中医药大学教职工优秀团干部登记表.doc】已下载
  3. 附件【优秀团日活动.doc】已下载
  4. 附件【浙江中医药大学先进团支部申报表.doc】已下载
  5. 附件【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团员登记表.doc】已下载
  6. 附件【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团干部登记表.doc】已下载
  7. 附件【浙江中医药大学宣传工作先进集体.doc】已下载
  8. 附件【浙江中医药大学宣传工作先进先进个人申报表.doc】已下载
  9. 附件【文艺工作先进先进个人申报表.doc】已下载
  10. 附件【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社团干部推荐表.doc】已下载
  11. 附件【浙江中医药大学社团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doc】已下载
  12. 附件【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志愿服务基地申报表.doc】已下载
  13. 附件【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志愿服务小分队申报表.doc】已下载
  14. 附件【浙江中医药大学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申报表.doc】已下载
  15. 附件【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志愿者申报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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