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22年度考评工作安排和学校教务处“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院2022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我院2022年度在编从事全日制学历教学的教师,在学校管理岗位工作并具有教师职称系列的双肩挑教师参加课程所在学院的考核。
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丁志山,副组长:肖永涛
成员:陈青、杨春兰、赖小波、张国军、许健、程东庆、叶含笑、李敏、张金艳
秘书:张婷
监督员:汤琼
三、考核文件
(1) 附件1 《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的通知》(浙中医大发〔2022〕85号)
(2) 附件2 浙江中医药大学医技信息学院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实施补充细则
(3) 附件3 《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一级出版社名录(2015年版)的通知》(浙中医大发〔2016〕1号)
(4) 附件4 《关于印发大学生学科竞赛及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中医大发〔2021〕69号)
四、考核安排及时间要求
1. 教师个人填报(即日起-12月8日24:00)
本年度教师教学业绩基础数据采取网络在线申报的方式。
教学业绩考核系统,网址为https://jxyjkh.zcmu.edu.cn/yjkh,用户名为工号,密码为老师自设密码。可通过登陆学校OA后在应用系统处点击“教学业绩考核”应用进行跳转登陆。
2. 考核个人申请(即日起-12月8日24:00)
参加考核的教师需由本人进入业绩考核系统在“教师考核资格申请”栏提交考核申请。
特殊情况的教师需由本人填写相应申请表,经学院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在系统中相应申请栏提出申请并上传已审批的申请表扫描件。
教师因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或本人教师教学竞赛获奖达到业绩考核等级直接申请认定条件的、在校时间少于6个月申请当年度不考核的请填写相应的表格(附件5、附件6、附件7),申请不考核申请表请人事处审核盖章之后老师将扫描件上传业绩考核系统,直接申请认定为A或B的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审核盖章后老师将扫描件上传业绩考核系统。
3. 数据填报要求
教师教学业绩考核,教学工作量以一个年度内的两个学期为单位,其余工作量统一计算周期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1)统一导入
本科生课堂教学、教学建设类教务处组织的数据、教师指导社会实践、担任本科生班主任、指导学生A类学科竞赛获省部级以上奖项及A+类国家级奖项、获厅局级及以上教师教学竞赛奖项。
请每位教师对以上数据进行核对,如数据有误,请书面纸质打印签名后反馈学院教科办,联系人:张婷,86613729。
(2)从事临床教学工作由各临床医学院教学部负责录入。
(3)自行录入
其他考核相关数据由老师自行录入,经学院、教务处审批后纳入业绩分计算。教师录入出版教材和教研论文等数据时,封面、版权页、编者页、论文页等多页材料需合成一个PDF文件上传,做到一事项一附件。一级出版社以文件为准(附件3)。
(4)其他说明
从本年度开始,凡涉及团队、项目、教研论文等集体项目执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由项目负责人、成果第一完成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第一指导老师、教研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根据成员的贡献率分配工作量。
由学校导入的数据,系统先默认按上一版业绩考核文件中的分摊系数表进行贡献度分配,如团队成员认可该分配方案,则可以不予调整;如需调整贡献度,则团队或项目第一负责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贡献度进行调整(总和应为1),调整后提交学校审核。
4. 时间要求
(1) 12月8日24:00前,教师完成个人数据填报,逾期不再增加数据。
(2) 12月11日前,学院完成教师录入基础数据的审核工作(包括学院管理员审核和学院领导审核两个环节)。
(3) 12月12日-12月14日,教务处完成学院已审核数据的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学院。
(4) 12月15日-12月16日,教师对教务处复核未通过被退回的数据进行修改或补录。
(5) 12月17日-12月20日,完成学院教师教学业绩工作考核及结果公示。
(6) 12月20日下班前,将经公示无异议的考核结果(教学业绩考核汇总表)及本单位考核实施细则、考核情况说明等材料纸质稿(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报送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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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