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的有关办法,学院为做好2021-2022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以下简称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奖励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1.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2.我院省政府奖学金名额为:校本部71人,滨江7人。本部和滨江学院单列名额,单独评审。
三、评审条件
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5.符合学校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中的各项基本条件(体测需达到合格及以上,免测学生除外);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学业成绩排名在同专业年级前30%;
7.在思想品德、学科竞赛、科研创新、文学艺术、体育比赛、社会工作、国际交流等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四、评审程序和要求
1.个人申请(10月19日-10月21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提供纸质佐证材料)、《2021-2022学年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者材料汇总表》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交到辅导员处,截止时间:10月21日(周五)17:00前。
2.学院评议(10月22日-10月24日):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全院省政府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按照“以德立身、追求卓越”的要求,着重考虑申请人日常思想政治行为表现,结合学业成绩、非学业成绩、各类竞赛(如挑战杯、互联网+、职规赛等)奖励以及大学生创业等情况,兼顾年级专业,择优推荐,等额提出学院2021-2022学年省政府奖学金推荐名单。
3.学院公示:省政府奖学金推荐名单将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10月25日-10月27日。
五、工作要求
1.《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
2.同一学年内,获得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3.学生填报主要事迹须为2021-2022学年情况。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学工办3301-2。联系人:吴老师,电话:86613749。
附件:
1.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者材料汇总表
3.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及填写说明
bcw8白菜网论坛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