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省残联、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对2021-2022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浙江中医药大学(含滨江学院)全日制在校的残疾人本科生(含专升本)、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2022年新录取的全日制在校生不在本评选范围内。
二、申请条件
参照《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下称《申请表》),并提交佐证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残疾人证和2021-2022学年所获得的奖励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2.学院根据申请情况,组织评选,提出推荐学生名单,并填写《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下称《汇总表》),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上报学工部、研工部;
3.学工部、研工部根据各学院的上报材料,提出推荐学生名单和奖励等级,报学校领导审定;
4.学校领导审定后,由学工部、研工部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送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四、工作要求
1.每一奖项须附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奖项已经评审但证书尚未下发的,可由学校或学院开具获奖证明;
2.在校或曾受过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资助、现已毕业的残疾人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推荐为自强成才奖;
3.材料报送:《申请表》、《汇总表》要求报送纸质稿(一式一份)和电子稿,电子稿邮件报送至3519517984@qq.com ;佐证材料只需上交纸质稿;材料电子稿报送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5日17:00,材料纸质稿报送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8日17:00。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86613749,办公室3301-2。
附件:
1. 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2. 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
3. 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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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