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新增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浙中医大发〔2019〕112号)相关通知及文件精神,我院将开展2021年新增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学院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临床检验诊断学(100208)、医学技术(101000)、听力学(1002Z1)、中医药信息学(1005Z2)。
二、遴选条件
1. 基本条件参照《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浙中医大发〔2019〕112号)执行(见附件1);
2. 申报硕士生导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申报者的代表性成果与所申报的学科应紧密相关。
三、遴选名额
1. 推荐校内专家名额不限;
2. 推荐校外相关教学单位人员申报,推荐名额不超过8人。
四、遴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学位点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硕士生导师申报人员应为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导师遴选系统上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学院推荐
申请人材料公示3个工作日,学院根据遴选条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由学院班子会议审查初审结果,学院教授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通过初审者进行表决,表决通过者由学院向学校推荐。
(三)学校评审
1. 材料复审:研究生院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材料复审。
2. 学科评议组推荐:研究生院组织学科组专家进行评议。
3.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
(四)公示批准
学校对研究生导师候选人选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确认其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由学校正式发文公布。
五、遴选日程安排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负责人 |
11.01-11.07 |
登录网站,填写申报简况表(附件3),在线填写申请,上传相关附件电子版(操作流程见附件6,附件材料目录见附件4,科研经费证明见附件5,补充参考资料见附件9)。 网站网址:http://122.225.196.163:8188/admin/auth/login |
申报人 |
11.08-11.14 |
申报材料公示、学院初审。 |
学院 |
11.15-11.25 |
学院班子会议审查材料;学院教授委员会表决(无记名投票)确定推荐名单;学院向学校提交推荐材料。 |
学院 |
11.26-12.20 |
材料复审,学科评议组推荐。 |
研究生院 |
12月下旬 |
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公示通过名单。 |
研究生院 |
六、材料上报要求
1. 只接收本学院招生学位点的申报人材料;
2. 所有申报材料统计时间为2016年10月1日--2021年10月31日。
七、联系方式
教科办:李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63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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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