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院共青团工作,更好地总结各级团组织的工作经验,激发各级团组织及广大团员、团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学院团委根据学校新修订的《浙江中医药大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组织实施2020—2021学年共青团工作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比工作。评选活动与五四民主评议开展相结合,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单位的评选工作在5月11日之前完成并上报学院团委,各类纸质表格及支撑材料请交至学院团委马颖老师处(滨文),富春校区交至辅导员办公室毛老师处。先进团支部及优秀团日活动需要同时报送电子版,发送至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yjtwzzb@163.com,备注团支部名称。各类申请表格请在附件下载。学院团委将根据各单位上报材料的质量,择优推荐至校团委,最终评选结果以校团委发文为准。
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比例与数量
1.先进团支部的评选比例:学院团支部数的10%。
2.优秀团日活动评选数量:2-3个左右。
3.优秀团干的评选比例:优秀团干的评选比例为团干部总数的12%左右。学院团干部的界定范围为班级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学院团委委员、各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人员。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团干评选由校团委组织,评选比例不变。根据浙中医大团〔2017〕46号文件规定,学生干部学年考核为优秀的团员学生认定为优秀团干部,该项工作将在当年9月考核结束后另行发文认定。
4.优秀团员的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学院团员数的3%。
5.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数量:1-2个左右
6.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16人
7.文艺工作先进个人
8人
8.优秀社团干部。
学院社团管理中心可推荐2人,学院院管社团根据数量,每个社团可推荐不超过2人。
9.社团活动先进个人:各社团推荐名额一般不超过注册会员总数的3%。
10.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1个。
11.优秀青年志愿者:不超过各学院注册志愿者数的5%。
12.优秀青年志愿服务小分队:不超过各分会小分队数的20%。
13.优秀青年志愿服务基地:1个。
附件:
1、《共青团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办法的通知》
2、各类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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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