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技术学院关于评选2021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021-01-26 09:14:56  | 


各21届毕业班学生: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精神和党委学工部工作要求,现将我院2021届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优秀毕业生须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产生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三)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本科生评选比例为4%,我院名额通过比例折算为:本部15人(含专升本),滨江4人。

四、请各申请人于2月1日17:00前认真填写2021届浙江省优秀毕业生评选申请表https://www.wjx.top/vj/rWhbBc0.aspx奖项限填6项,获奖时间为2021125日前,以相关获奖证书、文件等为据),填写后将相关支撑材料以电子稿方式打包发送至184464697@qq.com邮箱,邮件主题为“省优毕业生+姓名”。学院将于公示结束后上报学工部及教育厅。

五、20213月底,省教育厅将对各高校上报的2021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材料进行汇总确认,并于20214月份进行公示,接受监督。20215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公示和公布的2021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可在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通知公告栏查阅,网址:http://www.ejobmart.cn/

六、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必须在学生完成学业、符合省级优秀毕业生条件的基础上方可发放。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丁艺雪,电话:0571-86613749

 

医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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