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1届毕业班学生: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精神和党委学工部工作要求,现将我院2021届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优秀毕业生须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产生。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三)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本科生评选比例为4%,我院名额通过比例折算为:本部15人(含专升本),滨江4人。
四、请各申请人于2月1日17:00前认真填写2021届浙江省优秀毕业生评选申请表https://www.wjx.top/vj/rWhbBc0.aspx(奖项限填6项,获奖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前,以相关获奖证书、文件等为据),填写后将相关支撑材料以电子稿方式打包发送至184464697@qq.com邮箱,邮件主题为“省优毕业生+姓名”。学院将于公示结束后上报学工部及教育厅。
五、2021年3月底,省教育厅将对各高校上报的2021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材料进行汇总确认,并于2021年4月份进行公示,接受监督。2021年5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公示和公布的2021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可在“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通知公告”栏查阅,网址:http://www.ejobmart.cn/。
六、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必须在学生完成学业、符合省级优秀毕业生条件的基础上方可发放。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丁艺雪,电话:0571-86613749。
医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