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本科学生寒假留宿相关工作,根据有关要求及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留宿条件
1.参加学校下达任务的在杭教学实习的;
2.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学科竞赛培训辅导的;
3.其他情况一律不予留宿。
二、学生留宿时间及地点
1.留宿时间:2021年1月28日-2月26日。其中2月11 日(除夕)—2月17日(正月初六)期间原则上需返乡过节。
2.符合留宿条件的学生一般统一安排在归属校区学生公寓住宿。
3.学生留宿只能申请学校安排的相关任务所规定的时间段,规定的任务结束后须返乡。申请留宿住宿的学生需视情况进行住宿调整,实行相对集中住宿,留宿期间不允许一人住宿一间。
4.未申请留宿的学生须于2021年 1 月28日(农历腊月十六,周四)17:00 前离校返乡,下学期返校住宿开放时间为 2月27日(农历正月十六,周六)。
三、留宿申请和审批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留宿时间段请精准填写,并勾选是否在校过年,中间返乡过年的,返乡时段不要申请在内,请分两个阶段填写)
学生登录门户系统点击进入“学教一体化”平台(或登录浙中医大APP,进入“学教一体化”应用)→点击“服务中心”→搜索“假期留校申请”→点击“办事指南”→点击“材料下载”→下载留宿相关承诺书和文件→点击“网上办理”→填写申请表→点击“提交”。
学生申请截止时间1月11日。
2.学院审批:
(1)各学院要求学生提供《家庭监护人留宿知情同意书》,作为学院确认学生留宿资格、审批同意的必要条件,由学院留存。不符合规定条件申请留宿的学生不予批准,特殊情况需要留宿的请学院研究,从严把握。
(2)辅导员登录门户系统点击进入“学教一体化”平台(或登录浙中医大APP,进入“学教一体化”应用)→点击“学工模块”→切换为“学院一线辅导员”权限→点击“全部服务”→点击“假期留校审核”模块→看到学生申请(可以批量导出查看),经学院审定后,可在系统中勾选一个或多个学生申请→点击“批量通过”,填写审核意见→点击“确定”,系统会自动提交到学办主任。
(3)学办主任登录门户系统点击进入“学教一体化”平台(或登录浙中医大APP,进入“学教一体化”应用)→点击“学工模块”→切换为“学院学工办主任”权限→点击“全部服务”→点击“假期留校审核”模块→看到学生申请(可以批量导出查看),经学院审定后,可在系统中勾选一个或多个学生申请→点击“批量通过”,填写审核意见→点击“确定”,具体操作步骤同“学院一线辅导员”,点击“确定”后系统会自动提交到学生事务中心。
学院审批截止时间1月13日。
3.学工部审批:
学生事务中心将学院提交的留宿学生信息批量导出提交学工部审定,学工部提出总体留宿方案。审定后,由事务中心会同学院商定留宿学生宿舍安排及住宿调整。学生事务中心将留宿学生宿舍安排录入系统,学院可在系统中查看和批量导出留宿学生信息,学生可自行查看留宿信息。
4.留宿工作联系人:
一般情况咨询请联系各学院辅导员。
滨文校区学生事务中心联系人:黄老师,联系号码:86633386;
富春校区学生事务中心联系人:张老师,联系号码:61768501。
四、留宿申请及审批截止时间
请各学院于1月13日17:00前完成学生留宿网上申请和审批工作。
学工部于1月18日前审批,由两校区学生事务中心统筹安排留宿床位。
五、留宿工作相关要求
1.从严控制留宿学生人数,严格规范审批流程。
各学院要及时传达学生寒假留宿通知精神,告知学生留宿的条件和申请程序,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收集并核实留宿学生相关材料并存档,按规定严格及时审批并确定寒假留宿学生名单,确保留宿学生信息准确。对不符合留宿条件的学生认真做好思想工作,教育引导其返乡休假。
2.认真落实“谁留人,谁负责”原则。
今年学生寒假留宿受疫情防控等影响,留宿工作面临较大压力。留宿学生须服从学校、学院及园区后勤的统一管理和要求。学院应切实掌握寒假留宿学生动态情况,按照上级单位和学校有关疫情防控等管理要求,切实做好寒假留宿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等工作,落实“谁留人,谁负责”原则。请各学院具体按照《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工作的通知》及学校关于寒假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各项教育管理工作。上级或学校对疫情防控及学生管理有最新要求的,按最新要求执行。
学工部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