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技术学院关于开展第二批创业园项目入驻申请工作的通知

2019-11-18 15:42:55  | 

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浙江中医药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方案》(浙中医大发〔201938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发挥好“蒲公英创库”创业孵化平台作用,将面向我院全体学生开展第二批创业园项目入驻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驻创业园项目基本条件

1.项目申请人(负责人)为我校在校学生;

2.团队有明确的创业项目,且项目商业前景好,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地区环保要求;

3.具备一定的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4.申请入驻的项目有指导老师;

5.入驻后能够保证在园区正常开展工作;

6.项目负责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和不良信用行为记录;

7.项目组成员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园区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入驻创业园项目遴选标准

1.项目组织结构完善,成员组合科学,能长期在富春校区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2.项目具有市场潜力和竞争力,且适合大学生创业;

3.同等条件下,产品研发型、技术服务型、特色商业服务型、科技成果转化型及参加创新创业竞赛(互联网+、挑战杯、职规赛等)获奖的项目,优先考虑。

三、入驻创业园项目申请程序

1.项目负责人向学院提交:(1)《浙江中医药大学创业园项目入驻申请表》(见附件1)和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电子和纸质各一份); (2)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表)

  纸质提交地点:3301-2办公室,杨老师处;

  电子稿打包发送至邮箱:locky0126@sina.com(邮件名注明:创业园入驻-项目名称)

  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5日17:00.

2.学院组织遴选推荐,并将推荐项目报创业学院;

3.创业学院组织专家评审;

4.公示;

5.办理入驻手续。

四、相关配套政策

1.免场地租金;

2.免水电费;

3.入驻项目经考核合格,给予1000元资助;

4.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方案》(浙中医大发〔201938号)规定,本科生在校期间入驻创业园,经考核合格可以获得第二课堂科技类创新学分1分,研究生作为负责人在校期间入驻创业园,经考核合格可以获得创业学分2分。

五、注意事项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571-86613749。


医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118


附件

  1. 附件【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创业园项目入驻申请表.docx】已下载
  2. 附件【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创业园项目入驻推荐汇总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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