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教学任务和教材征订的通知

2018-11-14 15:59:27  | 

 

各位老师:

现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本科生必修课、限定选修课(专业选修课)教学任务下达和教材征订通知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

    1、本次教学任务通过正方系统生成,课程所在学院可以通过正方系统教学计划管理-计划任务下达查阅(学生所在学院请直接查阅本通知附件),请各单位根据教学计划认真核对,如有出入请及时与教务科联系;

   2为确保两校区教学运作的顺利进行,请避免出现同一位老师同一天在两个校区上课的情况;滨文校区学生的实验课不允许安排在富春校区开设,富春校区学生的实验课不允许安排在滨文校区开设。

3、本次教学任务及教材征订于1121下班前落实好课程主讲教师(实际授课时数占该课程总学时数1/21/2以上者)以及教材征订等工作。根据省厅要求,教授需为本科生授课,授课学时每学年48以上,各教学单位在安排教学任务时,应优先保证教授的教学任务。

4、因师资紧缺等原因需要外聘教师的单位,必须填写师资紧缺信息表和浙江中医药大学外聘师资计划申请表(见附件)于1121日前上报教务处,首选通过杭州教师互聘信息管理平台(http://jshp.cjlu.edu.cn/admin)进行师资聘任,各单位如有可供外校聘任的师资也请填写师资输出信息表(见附件)于1121日前上报教务处。

 

二、教材征订

在征询各学院关于教材征订工作意见的基础上,现将有关征订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附件做好核对和填报工作:

1.核对过程中,务必严格按照初稿中的排列顺序,不要随意变动;

2.初稿中引用的是往年的教材信息,请务必根据目前教研室确定的信息改动,认真核对每一条数据,切勿遗漏。凡改动之处,务必在表格中相应位置进行修改,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已修改”字样;

3.初稿中有部分课程在往年征订数据中未找到相应的教材信息,故暂空缺,这部分空缺数据需要补充和完善,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已补充”字样;

4.采用自编教材或讲义的课程,在其教材名称栏中注明“自编教材(讲义)”字样;

5.无教材的课程,在其教材名称栏中注明“无教材”

6.已有教材且跨学期使用的课程,在其教材名称栏中注明“教材已有”

7.初稿只适用于学生教材,如需教师教材,请另外制表填报。

(二)征订原则

1.选优选新原则。以下情况请在征订表备注栏说明,同时提交经学院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情况说明:

1)正式出版已超10年的教材, 同一个版本已使用超5年的自编讲义;

2)首次使用的教材;

3)经考量认定目前市面上确无适用教材,学院自行复印或打印并承诺在开课前会发给学生的资料或讲义;

4)课程经确定无需教材、讲义或资料。

2.专业适用性原则。中医学类专业原则上须征订中国中医药出版社版本教材,临床医学类专业须征订人民卫生出版社版本教材。若经核实市面上确无对应版本者,遵循就近原则。

3.时效性原则。要求选用最新版,在20181031日之前未正式出版的教材一律不予征订。

4.一致性原则。相同年级、相同专业、相同课程,应使用相同教材;一门课配套使用一本教材;同一门课的师生教材应保持一致。

5.所有教材征订信息必须经过教研室主任审核,确认无误后报学院,再经教学院长同意后报教务处,报定后作为授课指定使用教材,不得随意更换。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变更时,需向教务处提交由教研室主任和教学院长签字同意、学院盖章的情况说明书。

(三)征订流程

教材征订须遵循以下流程:教务处下达征订通知→学院通知教研室主任根据征订原则召集全体任课教师报订→教研室主任汇总签字→学院汇总→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学院盖章→教务处教学科

学院报定教务处后不得随意变更,遇特殊情况变更流程如下:

教研室提出变更依据,同时征求多方意见,教研室主任签字同意→学院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学院盖章→教务处教学科受理

(四)材料提交

征订表、教材使用情况说明书和自编教材电子稿,征订表和教材使用情况说明书纸质稿各1套,于1121日下班前以教研室为单位交至教科办.

 

附件

  1. 附件【2018-2019-2教学任务和教材征订.xlsx】已下载
  2. 附件【2018-2019-2学期教学任务附件包.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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