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技术学院关于进行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2014-10-16 10:36:35  |  学生工作办公室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且在2013-2014学年被认定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奖励及资助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三、奖励及资助名额

我院国家奖学金名额指标3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指标51名。

四、评审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

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2、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1、参评年度(2013-2014)为学校认定的贫特困生。

2、在参评学年必需获得一、二、三等奖学金。

3、所有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按综合测评的排名系数从小到大排列,优先评选系数小者。排名系数计算方法:年度综合测评名次/年级总人数。

五、评审程序及要求

1、学院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全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

2、学院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情况筛选出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并且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

3、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认真核实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的具体情况,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结合学院困难学生认定的情况,提出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报学院领导集体研究确定。

4、学院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本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工部。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的上报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纸质和电子版分别上报。填写前请详细阅读该表后面的填写说明。10月22日下班前交至3117-2.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7801392@qq.com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上报材料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双面打印,签字后上交纸质稿。10月22日下班前交至3117-2.填写前务必详细阅读该表后面的填写说明,不合要求的需要重新修改后上交!!

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有严格的填表规范,为确保填写正确,学院拟定于10月22日中午12:30分在2224教室召开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填报说明会,请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准时参加!

七、附件:

1.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医学技术学院学生办

201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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