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申报科研项目一览(9月9日更新)
项目(课题)类别
申报项目(课题)名称
学校截止时间
申报材料要求
备注
自然科学
2016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
10月9日16时
申请人可登陆浙江医药卫生科技教育网(www.zjmed.org.cn)进行网络填报,不需打印纸质申请书。需交材料:1、《汇总表》电子稿;2、《科研申报单》纸质稿1份,签字。但请务必将项目基本信息(汇总表)报给各部门科研秘书。各部门(学院)需在截止日期前上报汇总的《申报汇总表》一份(附电子文档,见附件2)至科研处,学校以加盖部门公章的纸质汇总表为准,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评审费每项200元请同时上交。
2016年度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
申报材料包括:1、申请表(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承诺书”处签字)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装订在一起,双面打印,一式4份,用于校内评审。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经费概算”部分必须附上经费概算说明,说明应包括:对承担单位和相关部门承诺提供的支撑条件进行说明;对各科目支出的主要用途、与项目研究的相关性、概算方法、概算依据进行分析说明;对其他来源经费进行说明。2、项目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 3、《科研申报单》纸质稿1份,签字。各学院(部门)管理员需登陆网络申报系统(网址同上),在“申报管理”栏进行审核:先在“待审核项目”中勾选项目后点击“审核通过”,再在“待上报项目”中勾选项目后点击“上报”。系统显示项目出现在“已上报项目”时,表明已经审核成功,下一步由学校管理员进行审核。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和项目汇总表由各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材料不全的恕不受理。4、学校将于10月9日后按限额申报数汇总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在网络申报系统中推荐。 5、通过校内评审的项目(评审结果另行通知),学校将在系统中进行审核,项目状态将变成“待形审项目”。此时请项目申请人再次提交装订在一起的申请表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经费预算一式3份,双面打印。其中申请表必须含有“审核通过”的水印,项目申请人要在“八、承诺书”中签字。(详细内容请点击红色标题)
然科学
2016年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
9月25日16时
(一)省中医药科技计划实行网络申报,请通过“浙江卫生信息网”或“浙江中医药网”,登陆“浙江省中医药科教信息系统” 申请项目,不需提交纸质申请书,但需将申报项目信息报送至各学院科研秘书。
(厅局级)
(二)项目申请人在“我的科研项目”模块中在线逐项填报,并上传研究正文报告,其中涉及人体研究须提供伦理审查证明,重点项目须上传查新报告。
(三)请各学院(部门)将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5)经盖章后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ljx@zcmu.edu.cn。学校以学院递交的纸质汇总表为准。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详细内容请点击红色标题)
2016年度浙江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实验动物)计划项目
申报材料包括:
限项
(1)申请书(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承诺书”处签字)、可行性报告和经费概算、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复印件)装订在一起,双面打印,一式4份,用于校内评审。
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经费概算”部分必须附上经费概算说明,说明应包括:对承担单位和相关部门承诺提供的支撑条件进行说明;对各科目支出的主要用途、与项目研究的相关性、概算方法、概算依据进行分析说明;对其他来源经费进行说明。
(2)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所在学院(部门)盖章,同时电子版发送至ljx@zcmu.edu.cn。
(3)各学院(部门)管理员需登陆网络申报系统(网址同上),在“申报管理”栏进行审核:先在“待审核项目”中勾选项目后点击“审核通过”,再在“待上报项目”中勾选项目后点击“上报”。系统显示项目出现在“已上报项目”时,表明已经审核成功,下一步由学校管理员进行审核。
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和项目汇总表由各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材料不全的恕不受理。
(4)学校将于10月9日后按限额申报数汇总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在网络申报系统中推荐。
(5)通过校内评审的项目(评审结果另行通知),学校将在系统中进行审核,项目状态将变成“待形审项目”。此时请项目申请人再次提交装订在一起的申请书、可行性报告和经费概算、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一式3份,双面打印。其中申请表必须含有“审核通过”的水印,项目申请人要在“八、承诺书”中签字。(详细内容请点击红色标题)
2016年度浙江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分析测试)计划项目(省部级)
(1)申请书(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承诺书”处签字)、可行性报告和经费概算装订在一起,双面打印,一式4份,用于校内评审。
(5)通过校内评审的项目(评审结果另行通知),学校将在系统中进行审核,项目状态将变成“待形审项目”。此时请项目申请人再次提交装订在一起的申请书、可行性报告和经费概算,一式3份,双面打印。其中申请表必须含有“审核通过”的水印,项目申请人要在“八、承诺书”中签字,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须加盖重点实验室和平台的章。(详细内容请点击红色标题)
上一条:关于开展校本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16年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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