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2015年度浙江省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2016-03-03 17:12:40  |  院团委

各团支部:

根据省学联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浙江省优秀学生干部推选工作

一、评选条件

1、带头坚定信念。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同等条件下,中共(预备)党员优先。

2、带头刻苦学习。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认真学习科学文化,掌握过硬本领,不断完善自我,提高综合素质。参评年度内成绩需在本专业前30%或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3、带头弘扬新风。自觉传承中华民族优良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勇于挺身而出、迎难而上。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省级及以上综合素质类荣誉称号。

4、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从事学生干部工作一般不少于两年。

二、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候选人1名,填写推荐表(附2000字以内主要事迹),将电子稿于3月4日12:00前发送至院团委金老师邮箱1299124770@qq.com。院团委将择优推荐校团委。

联系人:金老师,3-109

附件: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医学技术学院团委

2016年3月3日

附件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姓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籍 贯

政治

面貌

学 校

成绩排名/专业人数

校内现任职务

奖励

情况

(填写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荣誉或者省级及以上其他荣誉)

学生干

部经历

主 要

事 迹

(不填写,另附稿纸)

主要

社会

关系

所 在

单 位

党组织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上 级

团组织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级

团委、学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省学联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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