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申报推选工作的通知

2016-11-18 09:38:42  |  学办

各班级:

根据《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班集体建设的指导性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规定,学工部将开展2015-2016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的申报评选活动,现将学院有关推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及对象

学院将根据《意见》中的班集体建设标准,结合本学院的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进行推荐。评选对象为我院的本科全日制(含滨江学院)学生班级在2015-2016学年开展的班集体建设工作。

二、评选名额

本次学院共设5个校级“先进班集体”名额。

三、评选程序及条件

1.班级自荐。各班主任、辅导员组织符合评选条件的班级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先进班集体”申请表》并附事迹材料(附件2);

2.学院审核。学院“先进班集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名额上报具体推荐班级。

3.学工部审定。学工部汇总各学院的“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确定先进班集体拟定名单,报学校批准,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发文。

校级“先进班集体”的申报评选按照《意见》中的规定执行,申报班级中应无“学年不合格”寝室,且原则上应有校级“文明寝室”。

四、申报要求

1.上报材料请认真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附支撑材料。以上材料请于11月29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交至学办3-11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99124770@qq.com。联系人:金怡,联系电话:86633327。

五、奖励办法

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的班级,学工部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表彰。

附件:

1.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班集体建设的指导性意见

2.浙江中医药大学“先进班集体”申请推荐表

医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11月18日

附件

  1. 附件【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先进班集体”申请推荐表.doc】已下载
  2. 附件【附件1: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班集体建设的指导性意见.doc】已下载

上一条: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举办第十届ACM程序设计竞赛的通知 下一条:2016-2017(1)第十周 会议安排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