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教学任务及教材征订的通知

2016-11-07 09:02:15  |  党政办公室

各基层组织:

现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本科生必修课、限定选修课(专业选修课)教学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教学任务通过正方系统生成,课程所在学院可以通过正方系统教学计划管理-计划任务下达查阅(学生所在学院请直接查阅本通知附件),请各单位根据教学计划认真核对,如有出入请及时与教务科联系;

2、为确保两校区教学运作的顺利进行,请避免出现同一位老师同一天在两个校区上课的情况;滨文校区学生的实验课不允许安排在富春校区开设,富春校区学生的实验课不允许安排在滨文校区开设。

3、本次课程安排将通过系统进行,请各学院接到教学任务后立即将任务分解到各基层教学组织,于11月14日(第10教学周周一)前落实好课程主讲教师(实际授课时数占该课程总学时数1/2或1/2以上者)以及教材征订(另行通知)等工作,在系统里录主讲教师时,请务必选择5位工号,否则录入不成功;因师资紧缺等原因需要外聘教师的单位,必须填写师资紧缺信息表(见附件)于11月14日前上报教务处,首选通过杭州教师互聘信息管理平台(http://jshp.cjlu.edu.cn/admin)进行师资聘任,各单位如有可供外校聘任的师资也请填写师资输出信息表(见附件)于11月11日前上报。

4、请各学院根据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严格按照《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教材选用管理暂行办法》(浙中大发[2007]163号)规定,以“选优选新”为原则,选用所需教材。如存在以下几种情况,请与任课教师确认情况是否属实,若属实再作相应处理:

①出版年限至今已超过10年;

②首次使用;

③自编教材;

④经考量认定目前市面上确无适用教材,需采取复印或电子版打印发给学生,统一界定为教材变更为讲义;

⑤多学期授课的已有教材,本次无需再征订。

第①②种情况,在系统征订表内填写具体教材信息,同时提交一份书面情况说明书(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第③种情况,在征订教材表中的“教材名称”一栏内填写“自编教材”,并将自编教材电子稿提交教学科。

第④种情况,在“教材名称”处填写“自备讲义”,同样需要提交一份有签章的书面说明,承诺在开课前将讲义发放到位。

第⑤种情况,在“教材名称”处填写“教材已有”。

为切实保证开课前到教材,自本次征订起,在征订期内尚未出版而要延后至寒假或暑假期间才可能出版的教材不再征订。

请各基层组织于11月11日(周五)下班前将《2016-2017-2教学任务及教材征订汇总表》及教材征订相关说明书交阮心明处。

附件

  1. 附件【2016-2017-2教学任务及教材征订附件包.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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