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在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学校党委要求、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庆祝建党103周年、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之际开展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两优一先”)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
2.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实际工作业绩和在群众中的影响力。
3.公开、公平、公正。
4.依法依规、坚持标准、从严掌握。
5.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二、评选范围
(一)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为党组织关系在学院的正式党员,重点向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一线师生党员倾斜。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为全院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范围为隶属于学院党委的支部。
三、评选要求
(一)优秀共产党员
1.评选办法
各党支部最多推荐现有正式党员人数10%参选(四舍五入取整),并按照推荐优先顺序排列。学院党委将评选院级优秀党员不超过9名,并从中推荐4人参加学校的差额评审。本年度学校评选优秀党员60名。
2.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3)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
(4)教工党员和学生党员在“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5)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6)在院校项重点工作中奋勇争先、真抓实干,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统筹考虑在立德树人、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共产党员。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评选办法
采用支部推荐与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每个党支部原则上推荐不超过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学院党委将评选不超过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并从中推荐1人参加学校的差额评审。本年度学校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15名。
2.评选条件
现任学院党委的委员、组织员及各支部委员会成员都属于党务工作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
(2)善于做群众工作,廉洁奉公,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务工作业绩突出;
(3)团结带领党员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工作成绩显著。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
1.评选办法
各党支部自由申报,学院党委将评选不超过5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并从中推荐1个参加学校的差额评审。学校本年度共评选先进党组织15个。
2.评选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
(2)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开展丰富多彩有教育意义的活动;
(3)基础党务工作扎实,日常工作规范有序,所属党员无违法违纪现象;
(4)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在推动改革发展、服务党员群众、完成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团结务实、作风正,党员队伍素质优良、形象好,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6)在院校各项重点工作中奋勇争先、真抓实干,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统筹考虑在立德树人、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党支部。
四、评选程序
1.申报和推荐
各党支部在认真组织学习通知的基础上,广泛宣传发动,对照评选条件,充分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坚持民主推荐、好中选优、实事求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经集体研究后向学院推荐,于5月22日17:00前将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yjxxzzy2022@163.com。
2.评审和公示
5月23日前,学院党委确定拟表彰对象并进行院内公示,相关结果推荐报送学校。
3.表彰与奖励
根据学校党委和学院党委工作安排,进行表彰奖励。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真正把推荐过程作为加强组织建设、促进党建工作的过程,及时总结宣传支部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凝聚起众志成城、建功新时代的强大正能量,激励党员师生以饱满的政治热情、高昂的进取精神和一流的工作业绩,开创党建与事业发展“一融双高”新局面,为建设一流中医药大学、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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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