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技术学院关于进行学生思想品德行为实践表现考核基本分评定的通知

2016-04-21 16:41:10  |  学生办

各班级: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思想品德行为实践表现考核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就考核模块中基本分的评定作以下说明:

一、评定对象

学院全体本科生(含毕业班)

二、基本分评定内容、等级、分值及比例

基本分由班主任辅导员测评和班级学生测评两部分组成,合计总分区间在80分-90分之间。其中评为优秀的学生比例不得超过30%,评定为合格的学生比例不得低于20%。具体如下:

三、评定程序

1、基本分评定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定。

2、班级成立评定小组,班长和团支书为当然人选,其余成员由班级民主推荐产生,人数为5人。

3、班主任、辅导员和评定小组分别填写《医学技术学院学生思想品德行为实践表现考核基本分评分表》(附件1、附件2),根据评分表的“考评参考依据”打分,并严格控制各等级的比例。

4、班级汇总评定成绩,填写《医学技术学院学生思想品德行为实践表现考核基本分汇总表》(附件3),上交各自辅导员。

5、辅导员核定《医学技术学院学生思想品德行为实践表现考核基本分汇总表》,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四、评定时间

1、2016年4月25日成立评定小组;

2、2016年4月27日前完成班主任、辅导员及班级评定,并上交《汇总表》;

3、2016年4月29日前学办组织辅导员完成核定工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医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4月21日

附件

  1. 附件【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思想品德行为实践管理办法(定稿)20160407.doc】已下载
  2. 附件【医学技术学院关于生思想品德行为实践表现考核基本分评定的说明.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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