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小学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7-07-07 13:16:09  |  团委

各团支部、各团员青年:

现将共青团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小学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大家认真贯彻执行。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三年级学生必须参加小学期社会实践活动,经考核合格方可计入学分,未参加或考核不合格不予毕业。同时鼓励一年级、二年级学生利用暑假时间提早开展小学期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可提早申请大三小学期的社会实践学分。

二、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重点开展“家燕归巢”大学生回乡报到专项行动,原则上每一位高校大学生都需要到生源地团组织报到、注册。在各乡镇、街道团委的统一组织下,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关心家乡发展,积极投身家乡建设,为家乡建设添砖加瓦。并在开学后上交经生源地团组织认定的《社会实践活动考核表》(见附件),方可认定社会实践学分。

三、今年我院共有三支社会实践队伍被列为专项行动队伍,其中一支被推荐为省级重点社会实践队,两支队伍被推荐为校级重点社会实践队。鼓励参加专项行动的学生积极向校团委邮箱zcmutw@163.com及学院小点点投稿邮箱yjddt2014@163.com投稿,汇报总结实践经历和感悟。鼓励大家利用微博微信,积极发表实践感悟。学院根据评奖文件要求,结合团队或个人的微博微信宣传情况,推选优秀团队及个人。

四、参加家燕归巢每位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必须撰写每日实践日志、个人社会实践总结、《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表》(表格中的单位章及生源地团组织章缺一不可)及相关证明材料,开学后第一周以团支部为单位收齐后上交至学院团委3-301办公室,学院团委将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存档。学院将在社会实践结束后,对参加社会实践的全体学生进行成绩评定,成绩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具体评定办法参见《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考核办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社会实践类第二课堂学分,具体参见《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

附件1:《关于做好2017年小学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工作的通知》

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表》

附件3:《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个人总结》

附件4:《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表》

附件5:《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个人总结》

附件6:《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家燕归巢专项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表》

共青团浙江中医药大学医学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7月7日

附件

  1. 附件【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家燕归巢专项社会实践活动考核表.docx】已下载
  2. 附件【滨江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个人总结.doc】已下载
  3. 附件【滨江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表.doc】已下载
  4. 附件【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个人总结.doc】已下载
  5. 附件【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表.doc】已下载
  6. 附件【共青团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小学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工作的通知.rtf】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转发《首届“新奥杯”全国中医药高等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犹记•那时•花开——记医学技术学院2017届毕业生联欢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