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寒假学生留校申请的通知

2018-01-04 15:31:15  |  学生工作办公室

各班级:

根据学工部、研究生相关通知要求,为做好2017-2018学年寒假本科生、研究生留宿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留校条件

(一)本科生:

1.因学校教学安排参加在杭教学实习和见习的;

2.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的;

3.参加专业辅修课程的;

4.经认定其它特殊情况确需留校的。

(二)研究生:

1.因科研实践需要,留校开展实验室科研工作的;

2.因临床实践需要,留杭开展临床实践的。

二、学生留校时间及地点

1.寒假留校时间为:2018年1月24日-2018年2月28日

(其中2月13日(腊月廿八)-2月21日(正月初六)期间原则上不予留宿)

2.留校本科学生统一安排集中入住滨文校区公寓,富春校区公寓寒假不面向本科学生开放。

3.未申请留校的两校区学生2018年1月24日17:00前必须离校返乡,下学期返校住宿开放时间为2018年3月1日。

三、留校申请和审批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留宿时间段要精确填写,并勾选是否留校过年,中间返乡过年的,返乡期间段不要申请在内,请分两个阶段填写)

学生登录学生网上事务大厅,点击“假期留校申请”→阅读“留宿各项通知和办理流程”→点击“我要申请”→点击左上角“申请”→填写申请表、点击已阅读“浙江中医药大学假期留宿学生安全承诺书”→点击“提交”→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批结果→办理留宿学生准住证。

2.学院审批:

①申请留宿学生需提交《家庭监护人留校知情同意书》(附件1),要求家长亲笔签字确认,并拍照发提交;下载打印《浙江中医药大学假期留宿学生安全承诺书》(附件2)一式两份,一份提交学院,一份自行保存。

②留校参与科研实践的研究生留校除提供上述两份附件外,还需提供《研究生假期留校开展实验室工作证明》(附件3),作为学院确认学生留宿资格、审批同意的必要条件。

③学院根据申请材料进行留宿资格审查并提交学工部、研工部审核。

3.准住证办理:

经学院和学工部、研工部审核同意准予留校的学生,携带两张本人一寸免冠照片、学生证或一卡通到两校区学生事务中心办理准住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留校申请及审批截止时间

请各班级于2018年1月8日12:00前,完成学生留校网上申请,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家庭监护人留校知情同意书》(电子版照片)、《浙江中医药大学假期留宿学生安全承诺书》(纸质稿)、《研究生假期留校开展实验室工作证明》(纸质稿)至年级辅导员处,照片发送至辅导员QQ邮箱。

滨文校区办公室:3301;富春校区办公室:5310。

学工部、研工部将于1月15日前完成审批,同时由事务中心统筹安排学生留宿床位;事务中心于1月18日前办理好准住证。

五、留校工作相关要求

1.从严控制留校学生人数

原则上请各位同学返乡度过寒假,积极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严格按照留宿条件审核留宿资格,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允许留宿。确需申请留宿的同学须确保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

2.严格规范审批流程,实行集中住宿

学院将通过电话等途径向学生家庭监护人确认同意学生留校信息。符合留校条件的两校区本科学生原则上统一安排在滨文校区学生公寓并集中住宿并杜绝1人留宿1间现象,具体开放宿舍楼另行通知。

3.严格管理,遵守公寓管理规定

寒假留校学生须服从学校有关部门、学院及园区后勤的统一管理和要求,遵守公寓管理规定,杜绝使用明火、违章电器等违纪情况。

医学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月4日

附件

  1. 附件【2017-2018学年寒假留宿通知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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