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16-2017(2)期末考试安排意见征求及课程试题命制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7-04-06 00:00:00  |  党政办公室

各基层教学组织:

根据教学计划,本学期第1~17周为教学周,第18周为期末考试周。为了能够合理安排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现向各基层教学组织征求考试安排意见并布置本学期课程考试命制相关要求,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执行。

一、2016-2017(2)期末考试安排意见征求工作

期末考试意见征求作为考试安排的重要参考,为规范考试管理,请各基层教学组织根据《2016-2017(2)期末考试安排意见征求汇总表_医技》(详见附件),提供的本学期开设课程的相关信息,仔细核对,并将有关意见、要求说明清楚。

(一)考试时间安排

《形势与政策》、《体育》、《大学生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思政类课程、公共选修课程、2016级开设的通识限选课及本学期第12周(含12周)之前结束教学的限定选修课或必修课程原则上安排提前考试。在第13周至第15周周五之前结束教学的限定选修课或必修课程可以申请提前考试。第15周周五之后结束教学的课程原则上参加第18周的期末考试(如有个别专业大部分课程在15周之前结束的,教务处将根据学院反馈意见进行适当调整)。请各分别在表中“考试时间1”栏注明“期末考试”或“提前考试”。课程考试时间统一为120分钟。

提前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的晚上、周三下午或周六周日,其余时间段原则上不允许安排考试。第12周(含12周)之前结束教学的限定选修课或必修课程原则上安排在第13周考试,在第13周至第15周周五之前结束教学的限定选修课或必修课程若申请提前考试原则上考试安排在第15周进行。

(二)考试场地安排

考试场地主要有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实验室等。

在滨文校区授课并申请提前考试的课程,由授课教学基层组织确定好考试时间后向教务处教务科申请安排考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考试。在富春校区授课并申请提前考试的课程,由授课教学基层组织确定好考试时间后向富春校区教学办申请安排考试场地。

期末考试场地由教务科统一安排,申请期末考试的课程对考试场地有特殊要求者请在“考试场地1”栏内注明(如语音室、多媒体教室等);如要求采用普通考场或者复式考场,请在“考试场地2”栏内注明“普通考场”或“复式考场”。

本次期末考试滨文和富春两校区的教室考位表仍采用单双列的形式,单双列中间隔一列。教室进门靠走廊的座位为第一列(17、18、2号楼塔楼教室座位以人面向黑板右手边为第一列),第一列边上空一列后为第二列,第二列边上空一列后为第三列,“★”符号代表考试座位为第一、三、五等单数列,“△”符号代表考试座位为第二、四、六等双数列,“★”“△”列左右隔一个座位。具体详见《滨文校区教室考位数(2016年4月版)》和《富春校区教室考位数(2016年4月版)》。

(三)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主要有开卷考、闭卷考等,考试方式要与大纲一致。请在“考试方式”栏内注明,注意开卷考试课程不能采用复式考场。采用开卷考试形式的课程须附上详细的考试说明,经课程所在学院教学院长签字批准后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批准同意后方可采用。

其他要求请在“其他”栏内注明。

请各单位注意核对教学任务,表中教学任务与实际开设课程有出入者请及时与教学秘书联系。

请各基层教学组织于第7教学周周一(4月10日)下班之前将考试有关意见反馈给教学秘书,逾期不再受理。

二、考试课程试卷命制相关工作

课程考试试卷由授课教学基层组织命题,实行考教分离,授课人不参加命题,也不得打听试卷内容,命题人不参加答疑。不同专业的同一门课程若学分和课程性质一致,则考试应用同一份试卷。同一个专业的同一门课程若采用分班教学形式的,课程考试必须用同一份试卷。本部和滨江仍要分开命题。各基层教学组织须对试卷的命题、质量进行严格的审核,命题教师要认真填写《考试命题细目表》,参照教务处提供的试卷范本格式命制试卷(A、B卷),打印成稿后提交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审核。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审核完成后填写《试卷及成绩评定审核表》并签名。第12周之前结束的课程,需在第11周周五(5月19日)之前由基础教学组织统一向教务处教务科上交试卷(A、B卷)并附上《试卷交接登记表》。第12周之后结束的课程,需在第13周周五(5月26日)之前向教务处教务科上交试卷(A、B卷)并附上《试卷交接登记表》。

附件:2016-2017(2)期末考试安排意见征求及课程试题命制相关工作通知.rar

医学技术学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附件

  1. 附件【2016-2017(2)期末考试安排意见征求及课程试题命制相关工作通知.rar】已下载

上一条:医学技术学院信息技术应用竞赛基地开展服务外包主题培训 下一条:医学技术学院信息技术应用竞赛基地开展Android主题培训

关闭